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好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湖美学字〔2021〕1号)文件精神,各系(院)完成了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经学生工作部审查,现将拟获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5月10日。如有异议,咨询、投诉电话:湖北美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老师13986202827;邮箱:湖北美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umeizizhu@sina.cn。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