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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12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为进一步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做好我校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现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我校全体学生。

二、排查时间:3.13——3.30

三、排查工作安排和要求

1、危机排查。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开展本院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学生一线,充分发挥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人员的积极作用,采取学生主动报告或辅导员侧面调查等间接方式开展排查工作。

2、上报信息。各学院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和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统一汇总后认真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并于3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学院盖章)报送至大学生健康教育中心。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3、查后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各学院应重点做好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学生的关注工作,对“心理感冒”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隐患,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1)对于危机症状表现不突出、危机程度不高的学生,学院应对学生给予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开展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管理,建立追踪制度,定期安排兼职心理辅导员约谈,与家长保持联系,确保学生平稳安全地度过心理难关。(2)对危机症状表现明显的学生,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及时转介到校大学生健康教育中心。请各学院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动员其主动或者陪同这些学生到心理咨询中心接受心理咨询。(3)对危机程度很高的学生,应与其家长及时取得联系,建议送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给予评估、诊断和治疗。(4)对精神障碍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服药,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要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5)对确诊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应尽快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结合各学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此项工作只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一般性排查了解,不是对学生心理状况的最终诊断,不做定性结论。因此排查工作要注意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或给学生贴标签,同时注意尊重学生人格,做好保密工作。

4、排查工作中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和学工处大学生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湖北美术学院学工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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