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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04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43号)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宣传

请各系(院)高度重视本次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及时通知到本系(院)学生,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

二、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我校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在校学生,也可包括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学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及排版要求:提交作品请按“学校-姓名-专业-题目”规则命名。征文题目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行距为固定值26磅。

(二)视频

1.视频大赛的主题是“让梦想点亮芳华”。

参赛对象为我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30日,请参加活动的同学和老师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并登录中青在线(www.cyol.com)“助学·筑梦·铸人”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见附件)。

(二)请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一并递交所在系(院),由系(院)对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系(院)内初评,选取不低于本系(院)学生总数1%的优秀作品(包括文章及视频作品),并于3月30日前将学生优秀作品、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院)推荐的参赛作品进行校内评审,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本次活动全国组委会。

(三)参赛文章、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全国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本次活动是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举办。活动期间,参赛人员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

(五)本次活动全国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并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导创立的微信公众号——“青云志”定期推送。全国组委会及学校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获奖征文及作品进行刊载和宣传。

五、奖项设置

(一)全国奖: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具体如下:

1.征文特别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同时提供稿费5000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名额。(“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由中国银行赞助,获奖同学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暑期进行出国学习和交流。若2016年无“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交流名额,则为特等奖颁发相应稿费。交流名额和稿费二选一。)

2.征文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稿费2000元。

3.征文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4.征文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5.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二)校内奖:奖项由学校组织评审和颁发。具体如下:

1.征文一等奖:2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2.征文二等奖:5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

3.征文三等奖:10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4.征文优秀奖:若干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奖品。

5.视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6.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5年度“助学•筑梦•铸人”系列传播活动报名表》http://www.hifa.edu.cn/CMSxgc/201603/201603040815011.doc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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