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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化”立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0-13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湖北美术院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对“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化”立项课题

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各课题组:

经各课题组申报、专家评审通过、由学校批准立项的14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化”课题已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开题立项。为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对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我部决定对上述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包括人员变动、研究方向调整、材料准备、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课题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依照科学的课题研究评价标准,对课题的研究现状进行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和推广典型成果,保障课题实施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根据课题实际进展状况,调整完善课题管理方式,加强后期针对性服务,确保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检查对象

2014年6月底,获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化”资助立项的14项在研课题。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四、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研究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及评价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课题中期检查主要采取课题组自查的方式进行。各课题组认真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化”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自查表》,并与10月30日之前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各课题组的自查情况汇报,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六、具体要求

(一)各课题组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应组织课题组认真总结课题研究工作,如实填报《自查表》。

(二)《自查表》一式两份,由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并妥善保存所列阶段性成果,以备查询。

(三)检查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检查合格的在研课题拨付科研经费,各课题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科研经费。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9日

通知全文电子版及自查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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