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关于2015年公开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体系建设,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在学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及毕业年级优秀本科生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优秀研究生或毕业年级优秀本科生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稳定。
(二)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能够处理好学习和辅导员助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四)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五)学业优良,有学生干部经历或校内勤工助学经历者的优先考虑,学生党员优先考虑。
三、选聘岗位及待遇
(一)选聘岗位:
动画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辅导员助理各1名,视觉艺术基础部辅导员助理2名,共计4名。
(二)岗位待遇:
学校根据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按编制核算辅导员助理专项经费,划入学生工作部 “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辅导员助理在确保完成学业的前提下,本科生工资800元/月,研究生工资1000元/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可通过本人自荐或系(院)党总支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湖北美术学院辅导员助理应聘报名表》(附件1)纸质文档一份,报名表需学生所在系(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交学生工作部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
联系人:杨梓 联系电话:81317227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辅导员助理应聘报名表
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