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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美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3-04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湖北美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湖美校学字〔2014〕3号

各系部:

班级心理委员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班级设立心理委员,是积极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法的有效途径,是夯实校园心理健康四级网络、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预防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明确班级心理委员职责,规范心理委员的选拔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现将《湖北美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各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班级心理委员 管理制度 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 2014年3月3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湖北美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制度

一、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宗旨

协助系部及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组织班级活动,提高全班学生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学生各类精神疾病及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促进健康班级形成,优化班级学习氛围。

二、班级心理委员职责

1、掌握常见心理问题和紧急干预的常识,学习心理辅导技术,提高自我心理素质。

2、积极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规律,树立科学健康观念,掌握心理健康调试基本方法,保持良好心理状态。

3、及时发现和帮助本班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对于学生中出现的异常行为情绪反应,可根据所学心理学知识适当介入,给予他人必要支持,并将情况及时向系部辅导员老师报告。

4、协助系部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心理健康信息的归档整理工作。

5、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培训、交流活动,并协助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系部开展相关工作。

6、心理委员对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保密,对所接触的同学隐私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若涉及自杀、他杀或自伤、他伤等特殊情况者需与老师及时沟通。

三、班级心理委员选拔与确定

(一)班级心理委员基本要求

1、对心理学感兴趣;

2、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在同学中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人际关系好;

4、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7、善于合作、保密、诚实守信。

(二)班级心理委员产生办法

依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考察、入职培训”的原则和程序产生。具体步骤包括:

1、通过自愿报名方式申报心理委员候选人。

2、心理委员候选人接受班级同学民主选举并获得多数同学支持者,可以由班级向辅导员进行推荐。

3、辅导员对本班推荐的心理委员候选人从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即初步确定为心理委员。

4、被初步确定为心理委员的同学必须接受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入职培训。

(三)班级心理委员名额设置

班级心理委员按班进行设置,每班设1名心理委员,性别不限。考虑到心理委员工作经验的持续保密性,一般情况下,心理委员不做经常性调整,特殊情况由辅导员从班级其他心理委员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入职培训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心理委员。

四、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常规培训两个部分。

(一)班级心理委员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是指心理委员在行使心理委员职责前必须接受的心理专业培训。具体培训方案由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文件和规定;

2、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相关基本知识;

3、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

4、心理咨询的基本技术;

5、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基本知识。

(二)班级心理委员常规培训

常规培训是指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心理委员的业务需求,在心理委员在岗期间组织的不定期业务培训。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各种相关业务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五、班级心理委员管理

班级心理委员实行双重管理,在行政上由辅导员按普通学生干部的要求进行管理考核,在业务上接受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与管理。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系部定期召开班级心理委员例会,心理委员应在会上汇报:

(1)本班学生对心理知识的需求;

(2)本班学生的心理动向;

(3)本班学生最近发生的心理问题;

(4)本班学生对进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

2、做好心理培训记录。要详细记录每次入职培训和常规培训的内容,规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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