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美学工部〔2016〕12号
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通知》(鄂高工委﹝2014﹞29号)精神,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推动我校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结合学校“彩虹计划”大学生思想引领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道德和法制教育专题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知法明理 做和谐湖美人
二、活动目的
本年度道德与法制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与公民个人相关的条款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安全。结合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契机,组织诚信、感恩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法》和《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节点,在校园内开展《消防法》和《国家安全法》知识宣传活动。各系(院)召开主题班会,重点学习《消防法》第5条、28条、44条、60条、62条、64条等条款及《国家安全法》第13条、15条、23条、25-28条、77条等条款内容,从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和高校治理的高度,从生命教育的深度出发,结合案例组织各班学生学习讨论。
(二)举办国家安全专题讲座
11月下旬,依托“致美大讲堂”的平台,举办国家安全专题讲座,让学生了解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自觉贡献力量。
(三)开展感恩教育
11月中下旬,各系(院)结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针对受助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活动,让受助学生知恩、感恩,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四)开展诚信教育
12月上中旬,利用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期末考试契机,结合《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诚实为人、诚信应考”教育活动,通过海报、微信、qq群等媒体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五)系(院)专题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各系(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开展具有系(院)特色的专题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规范运作、有序开展。12月25日前,各系(院)将本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拓展渠道,完善网络。进一步加大大学生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渠道,营造浓郁氛围,形成海报、标语、宣传折页等传统教育形式与微信、微博等数字化教育形式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附件:2016道德与法制主题班会汇报表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