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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4-2015学年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2-01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激励我校学子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湖北美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二、参评对象及评定条件

(一)参评对象:

我校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全日制本科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未完成课程学习或有考试科目不及格的;

4.评选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恶意欠缴学费者。

(四)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

1.申请综合奖学金的学生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40%。

2.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创新能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三、奖励比例、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学金比例、标准

1.综合奖学金:

比例、金额

等级

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比例

金额

一等奖学金

3%

4000

二等奖学金

5%

2000

三等奖学金

5%

1000

2.单项奖学金:

奖励种类

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比例

金额

单项奖学金

2%

500

3.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在一等奖学金获奖人中产生,具体评选方案另文通知。

(二)名额分配:

序号

系(院)

综合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奖助总名额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1

中国画系

10

16

16

6

48

2

油画系

8

14

14

6

42

3

版画系

10

16

16

7

49

4

壁画系

6

10

10

4

30

6

雕塑系

11

19

19

7

56

7

动画学院

23

39

39

16

117

5

水彩画系

8

13

13

5

39

8

设计系

23

38

38

15

114

10

环境艺术设计系

20

33

33

13

99

11

服装艺术设计系

17

28

28

11

84

9

工业设计系

16

27

27

11

81

12

美术学系

11

19

19

8

57

总计(人)

163

272

272

109

816

四、评定程序

(一)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在每学年上学期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系(院)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院)须将评定文件在班级、系(院)内进行张贴宣传,并加强解读。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的学生,如实填写《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表》、《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单项)申请表》,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道德风尚、课程成绩、专业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支撑材料。

(三)各系(院)成立奖学金评议小组和评定工作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委、寝室长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评分,初拟获奖名单。评定工作组由

党政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专业老师、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对初评材料进行复核,拟定获奖名单,经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班级、系(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奖学金评议小组和评定工作组组成名单须在系(院)公示,其中,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该年级、该专业总人数10%。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系(院)评审材料,将获奖名单、等级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党政领导担任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实行责任到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各系(院)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奖学金的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要及时在系(院)网站、公告栏、班级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结果、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等相关信息。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系(院)在评审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学生的参评资格、学习成绩及实践与创新能力方面的支撑材料,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请各系(院)于12月18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工作处:

1.系(院)本科生奖学金评议小组、评定工作组公示名单;

2.系(院)评定工作会议记录及照片;

3.2014-2015学年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名单公示;

4.《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表》、《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单项)申请表》(见附件1、2,按备案表序号顺序排列,交纸本文件);

5.《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备案表》(见附件3,表内学生信息按获奖等级由高至低顺序排列;表内学生姓名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证书姓名错误;电子和纸质文件各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表http://www.hifa.edu.cn/CMSxgc/201512/201512090829019.doc

2.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单项)申请表http://www.hifa.edu.cn/CMSxgc/201512/201512090829042.doc

3.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备案表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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